现将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请及时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应保持一致,原则上每条申报条件均需提供附件材料用以佐证,如年度审计报告、研发人员社保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研发场地证明、科研设备发票、知识产权证书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企业需提供省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企业研究院申报企业需提供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证书,软件企业需提供软件企业证书,农业企业需提供农业企业证书),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由区科技局征求各主管部门意见后统一出具审查情况,3.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企业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进行提交,4.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至区科技局,联系电话:0571-85151402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pdf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