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经有关单位申报、专业机构评审、相关会议审定,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出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