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相关精神,我厅修订编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cc@kjt.gxzf.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联系电话:0771—2618795,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