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供销联社、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供发〔2025〕25号),我县被纳入202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计划在太平镇以周家、焦村、盘口等为主的村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耕、种、防、收等托管服务,秋耕可以纳入耕的环节)的托管服务,作为我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折算托管服务面积按照“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按实际托管服务面积和补助标准兑付补助资金,完成作业服务得到农户认可后,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方式、质检验收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富兴陇公司和太平镇政府要抽组工作专班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情况进行自查,县供销联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进行验收后填报相关表格,及时准确将服务数据录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信息平台,相关业务干部为成员的泾川县供销联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泾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2.泾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记录单3.泾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情况验收表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6月16日泾川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doc预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