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6月23日杨浦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3〕36号)文件精神,强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付至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方式,在本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由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管理,负责本区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构总额预算、区域总额预算等不同管理形式,将预算总额分配至具体定点医疗机构,结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分类按比例留用、合理超支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担,对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医疗服务行为、医保费用控制等进行监测分析,(八)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运行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成本、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并以适当形式向定点医疗机构公开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总额预算管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