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会泽县税务局关于公布会泽县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会泽县慈善总会、会泽县红十字会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提交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经会泽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会泽县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会泽县慈善总会、会泽县红十字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会泽县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附件:会财税【2025】1号.pdf会泽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会泽县税务局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