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棉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石棉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5年8月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宣传公示栏张贴发布,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顺场镇人民政府和回隆镇人民政府提出,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安顺场镇人民政府和回隆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由安顺场镇人民政府和回隆镇人民政府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石棉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石棉县人民政府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