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新财规〔2022〕2号)拟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奖励工作,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须是202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和再次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的企业须是2024年度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奖励类别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有效期满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按其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研发费用金额,具体奖励金额待申请材料核准公示后另行通知,2.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7.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需提交2024年度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的企业需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加盖公章,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申请认定奖励的企业提供第1-7项材料,四、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在通知文件规定的受理时间内递交奖励申请,五、其他事项1.申请企业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和研发费用奖励的,2.本奖励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本通知要求为准,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天娇、刘刚、沈联海电话:0991-3920281、3920285、3832818QQ群:616336796(2025新疆高企专项管理工作群)受理地点:新疆软件园G1栋2楼203(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邮寄收件地址:新疆软件园G1栋2楼203(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收件人:何天娇0991-3920285附件:1.封面(模板)2.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3.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