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遏制基金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定,应由该人员参保单位(原工作单位)或其亲属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怒江州社会保险中心申报信息,导致社会保险基金出现冒领、多领等情况的,对于故意隐瞒、虚报信息,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养老钱”“保命钱”,如实申报相关信息是每个参保单位及公民应尽的义务,望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家属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怒江州社会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886—3630531、3630920,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