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要求,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现将符合2025年度稳岗返还条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反馈电话:0319-3459598反馈地址:任泽区滏阳路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2室附件: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二批)2025稳岗返还第二批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