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鲁工信规〔2024〕24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集群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主要支持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领域、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填发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环评、节能、安全评价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4.设备(含软件)购置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证明,包括:企业购置设备(含软件)发票及银行流水明细表(附件2,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二)县(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三)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申报文件(并附件1盖章版),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0635-8288548邮箱lcsgxjjgb@lc.shandong.cn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0635-8681107邮箱lcsczjqiyeke@lc.shandong.cn附件:1.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集群重点支持项目申报表2.企业购置设备(含软件)发票及银行流水明细表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4.项目承诺书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财政局附件1: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集群重点支持项目申报表.xlsx附件2:企业购置设备(含软件)发票明细表.xlsx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附件4:项目承诺书.doc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