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现将《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三个资金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如对公示的拟安排内容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反映,联系方式:江湖海0579-88138757附件:1.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资金分配方案2.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方案3.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附件1.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x附件2.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方案.docx附件3.兰溪市2025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docx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