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奶牛饲养合作社、家庭牧场和养殖有限公司: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奶牛新型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1、奶牛饲养合作社、家庭牧场和养殖有限公司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自愿申报,2、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3、2025年新建、改扩建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二、支持环节1、新建或升级改造奶牛养殖场牛舍、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2、购置与养殖相关的设施装备,3、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申报要求申报日期2025年6月13日—6月19日,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张晓辉联系电话:0359-8681013运城市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