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晋人社厅发〔2025〕1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审查,我县第四批52家企业符合2025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拨付金额:1030894.52元,现拟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举报电话:0359-7530006,附: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xlsx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