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52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1个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我县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就开展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公告如下:一、培育计划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50人),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2学时,其中线下不少于70学时,实践教学比例不少于总学时的35%,二、培训机构资格要求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5.申报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6年12月之前,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代华民联系电话:0359-7529518附件:新绛县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新绛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