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通知》(莆农经〔2025〕1号)及市局工作部署等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计目标今年9月10日前全区要完成62个村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二)审计内容和重点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镇街确实因工作任务多抽不出审计人员的,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包括各审计组的组成、工作方案制定等以及按程序全面开展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材料归档等工作,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6月25日前)各镇街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镇街要将开展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各镇街要加强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逐步实现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