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离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制度要求,对于超过365天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要暂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二、认证范围:全县按月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一个认证周期(365天)内未认证人员,为期30天,四、认证方式:认证人员可自己或请他人协助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认证,可与所在村委会(社区)联系,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对于超过一个认证周期(365天)依然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相互转告,以免影响个人待遇领取,如有特殊事项,请联系县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