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5〕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予附件名单中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科室及电话:社会化管理服务科0871-68690149附件:安宁市2025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30日附件:安宁市2025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