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条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决定对《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硅合规产能认定会商机制工作指引>的通知》(新工信产业〔20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予以废止,一、废止依据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工作指引》存在设置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程序的情况,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二、废止时间公示期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工作指引》暂停实施,公示期满后发布废止公告,三、后续工作文件废止后,各部门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新时代新疆绿色硅基支柱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分别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一事一议”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请联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