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沈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雅安沈川农业年存栏种猪3000头年出栏仔猪75000头扩繁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已对该项目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30日,公示期间我公司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反馈异位发酵床垫料不足及建议将粪污采用农灌或达标排放,反馈意见异位发酵床垫料不足部分采纳,将粪污采用农灌或达标排放部分未采纳,已将异位发酵床垫料进行增加,并修改环评报告,将粪污采用农灌或达标排放未采纳的原因如下:根据《天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乐英乡剩余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特此证明,雅安沈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