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现将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6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717-4822010,附:宜都市2025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名单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