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要求,我厅指导武汉市商务局和江汉区政府组织江汉路步行街和武商商圈开展复核自评工作,经武汉市商务局和江汉区政府初审推荐、我厅复核,拟认定江汉路步行街、武商商圈复核评定等级为优秀,公示日期自2025年8月1日至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7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省商务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湖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电话:027-8557020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湖北省商务厅2025年8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关于湖北省全国示范步行街、智慧商圈复核情况的公示.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