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主体应为有服务能力、服务制度健全、有相应配套机具设备的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社合作社等(遴选办法详见附件),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等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向服务于玉米、马铃薯、大豆、向日葵等粮油糖农产品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优先支持承担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任务的服务主体,二、遴选条件一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的,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二是服务组织具有办公场地,三是服务组织具有相应的人员、技术和机具装备等,并具备跨区域作业能力,申报机耕、机播、机收、病虫草鼠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年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由乡镇(筹备组)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县农牧局推荐申报,择优选择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农机具较全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