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各企业:按照《成都市郫都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条政策措施》(郫府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区国资金融局拟组织开展第十六条企业直接融资、第十七条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第十八条降低企业贷款成本政策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及报送时间(一)第十六条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政策,请郫都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2023年1月20日前分别提交第一、第二批次申报资料至区政府第一办公区一号楼719办公室,(二)第十七条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政策,请郫都区内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2023年1月20日前分别提交第一、第二批次申报资料至区政府第一办公区一号楼719办公室,(三)第十八条降低企业贷款成本政策,请1-3月份(4-5月份贷款企业将于7月份通知申报)在郫都区银行贷款并已支付利息的郫都区企业按照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并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前、2022年7月20日前、2022年10月20日前、2023年1月20日前、2023年6月20日前提交第一、二、三、四、五批次资料至区政府第一办公区一号楼719办公室,二、其他事项因第一批次申报时间较紧,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可延长至6月2日(星期四),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2022年5月26日(联系人:文议焓,联系电话:87918525)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条政策措施附件2成都市郫都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附件32022年郫都区20条纾困政策申请表附件4降低企业贷款成本资金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