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现将古交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及2025年上级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一、相关政策根据《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并农发〔2022〕9号)、《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农发〔2022〕10号)文件精神,禁止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补给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对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10公斤及以上病死猪按80元/头补助,体重不足的(包括死胎、胎衣、木乃伊)可多头折算够10公斤体重后按上述标准补助,二、资金计划我市2024年全年集中无害化处理数量为2896头,应补资金为23.168万元,其中第一批5.1万元、第二批9.49万元,省级下达资金2.99万元,中央、省级资金共计17.58万元,不足资金为5.588万元,由太原市配套资金60%(3.3528万元),古交市配套资金40%(2.23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