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中附件第一条第(二)点“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的规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北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放2025年1-3月13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8月6日前邮寄或直送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监督电话:0779-2057027,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xlsx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7月3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