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办赛要求和《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联系电话:89292212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7月30日附件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点击下载附件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点击下载无附件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工信部关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办赛要求和《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规范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赛事组织工作,第二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以下简称“创业大赛”)是工信部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方赛之一,第三条创业大赛是实现人才、技术、资本和市场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向项目集聚,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创业大赛的活动方案制定、赛事活动组织、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有关支持和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和保障赛事活动经费等,第二章赛事组织第六条根据每年工信部印发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通知要求,企业组决赛、团队组赛事、附属服务等由市科技局组织,创业大赛企业组决赛推荐名额根据各区(县、市)、开发区(园区)报名企业数量按比例分配,第九条创业大赛参赛条件一般包括:(一)企业组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往届宁波赛区获奖企业不得以相同项目参加创业大赛,对我市参赛企业在全国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由市科技局按照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情况和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企业名单,第十六条从事赛事组织、推荐、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的相关企业、团队应做好科研诚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