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要求,我县2025年8月“头雁”培育任务10人,一、学员分类1、报名范围本次遴选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中遴选推荐,2、学员分类及名额2025年赵县“头雁”培育学员分2类,二、遴选条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遴选基本条件结合我县培育分类制定以下遴选条件,2、选派过2022--2024年“头雁”学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再选派人员,3、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其合作经济组织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80万元,家庭农场正常经营不低于3年,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手15万元,5、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其组织连续2年年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300亩,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生产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符合“头雁”项目报名条件的学员,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社或家庭农场2024年、2025年经营利润表或资产负债表和个人申请到赵县农业农村局一楼106室(智慧植保)、107室(优质粮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赵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情况,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进行初审推荐并填报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