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兵团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师市卫健委建立了师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库和助产人员库,现将此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按执业资质类别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日,如对以上人员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997-4669580附件:师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库和助产人员库名单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7月28日202507282308516428.xlsx终审: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