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单的通知》(樟农﹝2024﹞244号)等文件规定,我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补助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共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补助资金22500元,发放黄星耀、林月仙、连敏添三位辅导员补助资金各7500元,特此公示,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7日监督电话:0591-24832127(永泰县农业农村局)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