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社〔2025〕55号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施训机构: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8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例如:民营经济强省、县城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教育强省(4学时,例如:教育强省建设、职业教育发展)(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4学时,二、培训对象及时间(一)培训对象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培训方式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形式,选择推荐的施训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计算原则上线上培训每天不超过12学时,线下培训每天不超过8学时,各继续教育基地、施训机构应做好课件审核工作,四、施训机构名单为方便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五、有关要求(一)教育与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其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另行发文部署,组织发动辖区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四)各继续教育基地、施训机构拟开展面向晋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