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定廉(513128********0010)现有一处不动产位于宝兴县穆坪镇顺城街(农业农村局住宿楼)(不动产权证号:宝国用(2001)字第2-(6)-34-111号,宝房监证字第11348号),程定廉于2022年5月14日死亡,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程定廉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彭恩芬、程霞、陈国晓、程国辉继承,现程霞、陈国晓、程国辉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的继承权,根据申请人彭恩芬、程霞、陈国晓、程国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申请人彭恩芬申请办理位于宝兴县穆坪镇顺城街(农业农村局住宿楼)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宝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宝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