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市监发〔2020〕490号)及相关项目合同要求,我局立项的2020年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中部分项目(名单见附件1)已期限届满,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二、验收对象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中已到期项目(详见附件1)三、验收方式本次验收工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广西新创之友知识产权代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四、验收要求(一)验收责任单位要求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考核指标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四)验收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及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一楼服务大厅,电子材料接收邮箱:35985607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附件:1.2020年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批到期验收清单2.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提纲)4.经费决算表5.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验收证书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