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9号)文件要求,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给予60%返还,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给予30%返还,经涟源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业务系统下发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现将2025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29家参保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涟源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38-4439518、4439501附:2025年度涟源市第一批拟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涟源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