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202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预计投入200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饲草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拟实施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一、实施主体与补贴资金实施主体名称补贴金额(万元)内蒙古禾华农牧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51.00呼和浩特市蒙泉养殖业有限公司41.60和林格尔县四条马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4.57和林格尔县众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0.01呼和浩特市启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3.30和林格尔县盛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4.80和林格尔县富鑫农牧业专业合作社7.84内蒙古博予农业有限公司33.95内蒙古汇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2.93二、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6日(共7个工作日),三、异议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和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实施主体参与该项目的资格,联系电话:0471-7390168电子邮箱:xdnycyy168@126.com和林格尔县农牧局2025年7月18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