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批“济南老字号”认定工作,符合“济南老字号”认定标准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济南老字号”申报书(附件1),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请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和申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济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济南老字号”认定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济南老字号”申报认定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联系人:郑墨言联系电话:51702026附件:1.“济南老字号”申报书2.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真实性承诺书3.申报“济南老字号”汇总表4.《济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济南市商务局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