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朝天区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广朝府公字〔2025〕11号)为推进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按照《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朝天区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广朝府公字〔2025〕7号),编制形成《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望远山社区2组、协议村1组、2组,拟征收集体土地0.4860公顷,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本次拟征收李家镇望远山社区2组农用地0.0144公顷(含林地0.0144公顷),协议村2组农用地0.0122公顷(含林地0.0122公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天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广朝府发〔2023〕16号)规定,征收每亩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本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征收耕地当季大、小春农作物的补偿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标准执行,房屋拆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的通知》(广府发〔2023〕13号)标准执行,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六、补偿登记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到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进行补偿登记,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8680994公告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