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办规〔2025〕2号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对企业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3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每年分别给予运营主体6万元、2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