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自治区财会类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自治区本级财会类青年拔尖人才选拔,面向区本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宁单位)的青年财会专业技术人才,(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工作的人员,4.已入选自治区领军人才和尚在培养期的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三、选拔程序自治区本级财会类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选拔分别由自治区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自治区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组织申报人填报申报书,最终由自治区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汇总,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财会类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资格进行复审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主管部门务必于7月31日前将推荐书面报告、申报表格、佐证材料等一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四、后续管理自治区财会类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期期限、培养方式、经费支持、考核管理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人社发〔2023〕89号)执行,附件: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人选申报书2.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3.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7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