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12个省市成为全国第一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省市,知识产权领域的试点工作自2020年起开始推动,目标是在试点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根据被检查专利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探索开展工作,对近3年收到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重点监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形成了由基础层、通用层和专用层3部分构成的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框架,建立吸纳近50项标准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明细表》,其中《知识产权信用分级评价指南》已完成地方标准立项并开展试点应用,电子商务大省浙江在试点工作中,信息共享是实施信用监管的基础,共同签署《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共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联合监管,将推动第二批试点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信用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