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武安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5〕34号)要求,制定了《武安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联系电话:武安市农业农村局0310-5678055附:《武安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武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7日武安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使用方案为全力扶持生猪产业发展,促进我市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5〕34号)要求,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引导和撬动下,充分调动生猪养殖和加工企业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实现我市生猪养殖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和科学化的发展目标,三、资金来源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5〕34号)精神,下达武安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共722万元,补贴标准按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猪场新改扩建设562万元乘以各项目单位实际投资额占本年度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比重确定,按照结算审核结果和补贴标准确定项目单位奖补金额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对本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总责,(二)各乡镇要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政策宣传,(五)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验收、资金落实等方面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