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文件精神,现公开申报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指导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和年屠宰加工10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积极申报,一、猪场、屠宰场新改扩建(1)申报条件1.年出栏能力达到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年屠宰加工10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2.申报主体服从乡镇政府的管理,3.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2024年以来在建和新开工建设的,并于2025年10月底前完工的标准化猪舍新建或改造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生物安全防控设施项目;支持屠宰加工企业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方面的项目,4.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环保、用地协议(三方)手续齐全,(2)申报材料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3.申报项目建设方案、预算书,4.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位置图和平面布局图(新扩建需注明),二、良种引进(1)申报条件自2025年1月1日以后,(2)申报材料1.种猪场的《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购买种猪付款证明,四、咨询电话:0310—5678055附: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2.武安市生猪良种引进备案表武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12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