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等相关程序要求,现对1宗用海进行公示:一、用海单位日照港发展有限公司,二、基本情况项目用海总面积为13.0080公顷,该项目拟在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西防波堤上建设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石臼港区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台单机容量6.25MW、叶轮直径182m、轮毂高度100m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31.25MW,并配套陆上预装式10kV开关站1座、陆上装机规模20%、储能时长2h的储能设备、风电场道路、施工平台等,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项目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年限21年,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路366号420房间电话:0633-776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