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我局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管理不善,导致工人以群体事件、过激行为等方式讨要工资,未及时、妥善处理,经督促未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决定对施工单位中安建业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海峡兴荣(厦门)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闽欣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施工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24版)(厦住建建筑〔2024〕94号)文件规定,对施工单位中安建业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工人工资支付)P6档一次,对建设单位海峡兴荣(厦门)实业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工人工资支付)P6档一次,对监理单位闽欣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人员管理)P6档一次,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