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与省内外院校及科研院所签订的州校合作协议,现将2025年州校科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面向迪庆州产业发展科技需求,支持迪庆州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创新主体联合院校及科研所相关领域科研团队,二、申报单位要求(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必须是迪庆州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允许州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申报,且必须有迪庆州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合作单位,(二)项目必须与州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的院校及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引进或转化合作高校开发科技成果提供相关归属证明材料,(四)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三、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一)合作资金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三)合作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迪科发〔2022〕43号)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迪庆州州校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编写说明和提纲要求填写、打印申请书,项目申报单位未按照《迪庆州州校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格式编写文本的,迪庆州科技局业务科室开展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不合格的退回申报单位,附件:1.《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迪科发〔2022〕43号).pdf2.项目申请书.doc3.资金预算说明.doc4.项目单位承诺书.doc5.负责人承诺书.doc迪庆州科技局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