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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5-26
各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5月26日黑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黑龙江省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完善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并为我省科技战略咨询、项目评审、项目验收、平台认定、科技评奖、人才评价、绩效评估、科学普及等活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专家采取本人自荐、单位推荐或省外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共享的方式入库,省科技厅将通过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等方式对入库专家诚信状况进行审查,(二)省外专家按双方专家库科技管理部门共享推荐的方式直接交换入库,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专家信息集中更新,专家应当及时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更新信息,应当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在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上与项目评审要求相符的专家参与评审,(二)与被评审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之内有共同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合作关系,(二)与被评审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之内有共同承担省科技厅项目、获得省科技奖等合作关系,如: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被评审项目的负责人等,并按照《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处理,及时向专家通报专家库工作进展、宣传科技和计划管理政策,第二十二条专家库系统维护管理的相关机构违反本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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