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通过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管,全力推动治理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上取得阶段性成效,用于158条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理报送请款资料,避免因项目请款资料不齐全影响资金拨付及项目推进,对资金支出进度快、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加快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将积极联动市政府、市财政局及各镇街,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