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办发〔2025〕19号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晋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支持我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业务,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贴息奖补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范围,纳入农担体系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10万元—30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有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的银行贷款,单个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笔贷款奖补不超过10万元,单个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笔贷款担保费用奖补不超过10万元,三、奖补政策,对实际贷款利率在LPR+185BP(含)以内银行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5.55%/年(含)的银行贷款,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利息的30%予以奖补,因市场变化、利率大幅浮动等原因确需调整政策的,县政府委托晋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对我县通过政担合作协议纳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予以奖补,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6月5日相关解读:关于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