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姜皓程与被执行人尚春杰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4)鲁0692执恢43号标的金额:33500元被执行人:尚春杰,身份证号码:51021219760721**10,住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79号1601室,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举报电话:0535-6922855联系人:孙法官附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尚春杰,住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79号1601室,身份证号码:51021219760721**10,供稿人:孙嘉良审核人:孙学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