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范围市内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市级及以上批准且在我市有固定培训场所的职业培训机构,三、报名条件(一)具有参与培训职业(工种)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许可,(二)申报参与培训职业(工种)至少有1名相应理论或实操专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或实操教师应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申报参与培训职业(工种)设施设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四)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有违纪、违法处罚记录的不得参与报名,四、职业培训机构确定各职业(工种)参与报名初审符合条件职业培训机构达5家及以上的,对符合条件职业培训机构达5-9家的,各职业(工种)参与报名初审符合条件职业培训机构为2-4家的直接参与抽签,对各职业(工种)无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报名或参与报名符合条件职业培训机构仅有1家的,由所报计划的市级行业部门推荐确定承训机构,六、报名要求报名截止日前,递交办学许可原件及复印件、实训设备工位照片、所报抽签职业(工种)专职教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其中专职理论教师另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职实操教师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承诺书。